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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州市信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贺州市信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918日至12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贺州市信访局进行了巡察。2024125日,巡察组代表市委向市信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信访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市信访局班子在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职责使命,以及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市信访局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指导意见和明确的整改要求,为市信访局做了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对改进当前工作、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信访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研究部署,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正视存在问题,及时部署整改。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市信访局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并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2024130日,召开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局班子对巡察反馈的4大类5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全盘认领、照单全收,会议研究制定28项整改措施任务,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223日,局班子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班子层面进一步对照深剖原因、认领责任、推动整改。此后,结合中央、自治区关于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机构改革等重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和实务督导,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五个法治化”,对照“六项纪律”要求,不断优化信访核心数据指标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523日,我局印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验收工作台帐的通知》,安排布置巡察整改验收相关工作;729日,局党组会就《中共贺州市信访局党组关于五届贺州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修改。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市信访局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全局和全市信访系统持续强化整改工作的合力。局党组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成立贺州市信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指导各科室对照巡察整改要求各司其职,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如期整改销号。202422,制定形成《贺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信访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市委第五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督查验收一表通》并按规定报备。在223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作对照检查发言,其他班子成员也逐一对照发言,并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打牢思想基础。在集中整改阶段,局领导对照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坚持靠前指挥,通过下沉调查、实地走访、现场督导、轮值接访等方式,强化对相关科室、县(区)的指导、督促工作,逐项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地见效。至20246月底,28项整改任务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三)坚持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信访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坚决纠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清单台账逐项、逐步整改,推动逐一“销号”,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例如,局班子理论学习不够规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抓自身建设不够严、抓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等问题已经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目前,4大类5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和“销号”。2024年度,全市信访总量3859批次5920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14.96%6.40%,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全年工作取得一系列成效。如承接“平安广西建设”信访工作指标得分全区第一;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智强被评为全区“最美信访干部”;信访工作法治化取得阶段性成效,相关经验做法先后在《人民信访》《广西信访》和自治区信访工作法治化《专报》等刊物推广;驻京驻邕信访保障工作全年实现“三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得到自治区信访联席办的肯定。

(四)强化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提升。坚持做好“当下改”和“长久立”的结合文章,以制度建设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班子政治建设和内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落实落细“四个一”理论学习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同时,制定出台《贺州市信访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贺州市信访局预算管理制度》《驻京驻邕财务管理制度》等,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针对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不发挥、推动解决信访问题成效不足等问题,先后制定实施《贺州市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信访+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工作机制,持续推动信访工作法治提质增效。据统计,本轮巡察整改共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度5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地见效

市信访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直面问题、主动认领、逐条梳理,从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积极改进作风、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一)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贯彻落实‘为民解难、为党分忧’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强化减存控增措施不够扎实有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广西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事项办理进度实时监控预警和信访数据分析研判等功能,加大初次信访事项跟踪办理和审核工作,2024年市本级初次信访事项共340件,立案交办99件,立案交办率29.11%二是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要求,在受理法治化方面,依据“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依法确定受理范围,做到分清责任、明确管辖、及时转办督办。2024年度,全市信访总量3859批次5920人次,全部做到依法依规处理、规范告知。三是推动职能部门对信访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全市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成效得到自治区信访联席办的充分肯定,获许在2025年全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2.关于“协调推动信访积案化解有弱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制定出台《贺州市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评查办法(试行)》,与此前出台的《贺州市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审核工作规则》形成工作闭环,2024年度对全市887件重点信访事项作了全面评查,其中评定结果为“基本合格”的74件,要求办理机关、单位进行补正,认定为“不合格”的33件,撤销原处理决定,责令办理机关、单位重新作出处理。全市“导入相应程序后重复信访率”低于全区0.37个百分点,有效防范信访积案的形成。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作用,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服务市领导接访下访活动10人次;依法推动解决信访事项16件;参与复杂疑难信访事项会商或信访事项复查复核41件次。

3.关于“指导压实基层信访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专班开展信访事项办理评查工作,对我市群众来访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等各个环节规范化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涵盖5个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对抽查发现存在不规范问题及时书面通报,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提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落地,全力提升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如2024328日,组织各县信访局业务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交流会;42930日,组织各县(区)信访局和市直部门业务骨干集中开展业务培训;5月之后,集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并组织业务骨干到各县(区)开展业务指导培训,规范基础业务。613日至14日,分别到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举办信访专题培训班。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和驻京驻邕保障工作,2024年以来,先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次,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全年进京上访同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41.54%44.59%,是全区进京上访人数最少的市

4.关于“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实体化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承办的223件信访积案实体化解200件,实体化解率89.69%,排名全区第一。因部分“骨头案”难以实体性化解,上级要求可作“程序性”化解,巡察反馈所提及的23件即属此类。2024年以来,督办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不规范问题42件,对12个有权处理机关、单位发出工作提醒函,正确履行信访三项建议职责。围绕信访工作监督追责法治化的目标要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与市纪委监委沟通对接建立纪检监察+信访督查机制,对近年来久拖不结的信访问题进行梳理倒查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责任追究等建议。

(二)关于“贯彻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关于“协调解决信访群众合理诉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聚焦民生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加大交办、督办力度。如组织梳理近年来群众反映征地拆迁两地信访问题10批次12人次,全部及时、准确转交有权处理部门强化跟踪督办压实责任。目前已全部办结或按规定回复、告知。二是持续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每季度开展接访下访,持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制度,累计开展接访下访活动784次,接待群众954批次1537人次。其中,市领导接访下访47人次,接待来访群众48168人次及时就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412月以来,本局处级干部坚持每周到群众来访接待窗口轮值接待来访群众,协调推动解决信访问题。

6.关于“对少数无理上访当事人的思想教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综合施策,把做通少数反复上访、无理缠访信访人员的思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最大限度实现事心双解2024全市进京上访同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41.54%44.59%,进京重复信访得到有效遏制

7.关于“信访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的要求,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加大对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依法处理力度。2024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针对扰乱信访秩序行为给予社会治安管理处罚26追究刑事责任2人次,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三)关于“坚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严’的主基调抓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关于“班子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深化清廉贺州、清廉机关建设,认真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抓实抓细各项具体工作。202426日,全市信访局长会议结束后,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市信访局及5个县(区)信访局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315日,局班子组织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247号)322日,召开2024年全市信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做好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严格按要求报告个人事项,班子成员认真、细致对照填报,做到不漏项;主要负责同志提醒把关。2024度、2025年度,市管干部个人事项均已按要求组织填报,目前未收到有关漏报、瞒报等问题的反馈。三是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开展核实、清退工作,对巡察反馈的10单公务接待费用进行补正、清退和说明情况。

9.关于“班子对财务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金额、票据审核及往来科目审核,确保项目支出规范、准确。二是强化内控财务机制,规范报账流程和审签手续,层层把关,防范风险、漏洞。每一笔支出均由经办人据实填报、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做到手续不完善不生效、程序不规范不出账、票据不齐全不报销,确保每一项支出都准确、规范、合规。三是规范合同手续并严格履行约定条款。2024年以来,签订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13份,均做到程序合规、手续齐全。巡察反馈的相关经费“未挂往来科目,直接列费用支出科目”问题,已按要求调整科目;两笔大额经费支出已补齐发票、银行收款回单或记账凭证。

10.关于“班子抓干部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公文处理的培训与要求,并加强公文处理的拟、核、发环节的审核,所有报送的文件务必经核稿、复核程序,避免再次出现错情。2024年以来,市信访局、市信访联席办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错情通报”进行对照学习、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文件的拟稿、核稿工作,规范办文、报文程序,未发生拖延、漏管及公文“错情”。如48日、730日,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公文“错情”通报均未涉及市信访局。

11.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强化“两个责任”,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提前报请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如纪检监察组因其他会议、工作等无法派员到会监督,则暂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或党组会议改期进行。2024年以来,共召开局领导班子(党组)会议15次,其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7次,均邀请纪检监察组派员到会监督把关。

1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意识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按要求列席市信访局党组会议,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决策过程进行指导把关。2024年以来,共列席市信访局班子(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议题7次,对局党组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进行有效监督。

(四)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3.关于“班子自身政治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局党组会议、支部“三会一课”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持续加强政治建设。2024年以来,召开局班子(党组)会15次,支部“三会一课”活动26次,均安排“第一议题”学习。二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细化会议记录等。2024年以来,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持续规范选人用人工作。1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被评为全区“最美信访干部”,并由自治区信访局重点推荐至国家信访局参评全国“最美信访干部”;1名科长晋升一级主任科员职级;择优推荐1名事业编干部到市委社会工作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任职;同时,深入县(区)、乡镇考察做好公务员转任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工作,及时配齐和优化信访干部队伍。

14.关于“党建规范化水平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2023年以来所有党组织记录做到严谨、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均做较为具体的记录。二是严肃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在2024123日召开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党员结合思想、纪律、品德、作用发挥等方面依次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同志发现缺点、改正错误。三是充分发挥党员的主动性,积极参与机关党建品牌名称、标识、理念等的讨论,形成“信系群众·访连民心”党建品牌,完成LOGO设计,进一步充实人民信访工作的内涵,进一步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健全完善“党建+信访”运行体制,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与信访工作深度融合、共同推进,切实把机关党建的优势转化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2024年度,市本级和5个县(区)群众来访接待场所软、硬件建设成效显著,全部得到自治区信访联席办的表扬

15.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干部考察任用程序,考察谈话实现在职在编人员“全覆盖”。如202311月、20241月先后为2名干部晋升职级,均对在职在编人员实现考察谈话“全覆盖”,均按规定出具廉政意见以及“双签字”。二是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监督,发挥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机制作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档案工作,实行全程纪实。三是2020年以来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开展“回头看”,补齐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

(五)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6.关于“局班子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涉及财务管理问题重视不够,对驻京驻邕工作人员报销差旅费把关不严,存在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明确住宿费报销必须附带明细清单等要求。二是加强对驻京驻邕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准确、票据齐全、依据合规。三是强化财务培训和督促检查,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2024年以来,相关差旅费报销均做到数据准确、票据齐全、手续规范。

三、坚持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市信访局党组将以本轮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举一反三,不断从思想、行动和机制、作风等方面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把信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中心大局去谋划、推动和落实。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把整改与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管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针对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健全完善“三重一大”等常态化机制,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做到敢管真严、常管长严,持续提升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政治担当,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强化“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习惯“过紧日子”,自觉从思想上、行动上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把整改工作与信访业务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提升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能力和水平,为服务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信访力量,使巡察整改真正成为解决问题、提升能力、推动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123453;邮寄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226号市信访局局办公室;邮编:542899;电子邮箱:hzsxfj1@gxj.gxhz.gov.cn

 

 

                                                      中共贺州市信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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