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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112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112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112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112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112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群众向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及来访反映的信访事项。

(二)负责收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社情民意,综合研判,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督办重要信访案件,承办上级部门向市委、市政府转送、交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向县区和市直部门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

(四)负责办理群众向市政府提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相关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评议工作。

(五)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为行政机关,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是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印发的《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机关内设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接访科、办信科、督查科。

1、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资产、政务公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绩效考评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接访科。接待到市委、市政府设立的接访场所上访的群众。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访, 负责群众来访中重要信息的反映和研判。指导协调县区和市直部门处理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组织协调律师参与接访工作。

3、办信科。负责转送、交办、督办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中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机构转送的网上投诉事项。负责群众来信中重要信息的反映和研判。检查指导县区和市直部门来信办理工作。承担“网上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

4、督查科。负责承办上级有关部门批办、交办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督导、协调、推动县区和市直部门办理重要信访事项。检查指导县区和市直部门信访督查工作。负责办理群众向市政府提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相关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评议工作。

(二)所属下级单位1个,是柳州市信访信息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指导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网上信访数据统计分析、考核评估等基础业务工作。


第二部分 112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740.76万元,同比增加42.79万元,同比增长6.13%。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0.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95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收入总预算740.76万元,同比增加42.79万元,同比增长6.13%。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0.76万元,同比增加42.79元,同比增长6.13%。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级别(薪级)工资增加,对应社保公积金数额增加;二是2022年12月遴选行政编制人员1名,2023年1月调入行政编制人员1名,较2022 年8月增加2名行政编制人员,对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740.7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24.47元, 占支出总预算84 . 30 %, 同比增加57 . 97 万元, 同比增长10.23%。项目支出预算116.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70%,同比减少15.18万元,同比下降11.5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06%,同比增加23.72万元,同比增长4.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级别(薪级)工资增加,对应基本工资经费增加;2022年12月遴选行政编制人员1名,2023年1月调入行政编制人员1名,较2022 年8月增加2名行政编制人员,对应的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险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43%,比增加11.47万元,同比增长13.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级别(薪级)工资增加,对应应缴社会保险经费增加;202212月遴选行政编制人员1名,2023年1月调入行政编制人员1名,较2022年8月增加2名行政编制人员,对应应缴社会保险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0.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5%,同比增加4.02万元,同比增长8.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级别(薪级)工资增加,对应应缴医疗保险、公务医疗补助经费增加;2022年12月遴选行政编制人员1名,2023年1月调入行政编制人员1名,较2022年8月增加2名行政编制人员,对应应缴医疗保险、公务医疗补助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1.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6%,同比增加3.60万元,同比增长9.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级别(薪级)工资增加,对应应缴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2022年12月遴选行政编制人员1名,2023年1月调入行政编制人员1名,较2022 年8月增加2名行政编制人员,对应应缴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24.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30%,同比增加57.97万元,同比增长10.23%。

2.项目支出预算116.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70%,同比减少15.18万元,同比下降11.55%。

2024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级别(薪级)工资增加,对应社保公积金数额增加;二是2022年12月遴选行政编制人员1名,2023年1月调入行政编制人员1名,较2022 年8月增加2名行政编制人员,对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0.7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0 . 76 万元; 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47万元,项目支出116.2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9.4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支出116.2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信访局专项业务(乡村振兴帮扶、信访事项督查督办、指导和督促下级信访部门信访事项办理、信访档案整理等)支出、群众信访服务中心运行(聘请律师值班、心理咨询师参与接访、安保、保洁劳务费等)经费、网络系统设备维护经费、市信访局设备购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342.8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 行政人员工资、奖励性补贴、信访局日常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5.5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5.9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7.9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7.2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0.0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3.4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在编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1.9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4.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5 万元,比2023年预算1.62万元,同比减少0.47万元,同比下降29.0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1.15万元,同比减少0.47万元,同比下降29.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降低接待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4.69万元,同比减少9.93万元,同比下降67.92%。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4.6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100.00%,同比减少9.38万元,同比下降66.67%;分散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00%,同比减少0.55万元,同比下降100.00%。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9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71万元。

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4.69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12.34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12.34万元。

十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柳州市本级项目5个,预算资金116.29万元。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项目名称市信访局专项业务经费,预算资金22.32 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信访督查调研工作,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加大信访重点工作宣传,加大信访工作知晓度,设1 条数量指标:下县区开展督查调研工作≥12次;设1条质量指标: 网络及平安数据安全性稳定;设1条时效指标: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90%;设1条成本指标:乡村振兴帮扶专项经费支付按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拨付;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持稳定各级领导交办件办结率100%;设2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信访案件及时受理情况100%,满意度指标2.职能部门信访干部、县区信访干部满意情况基本满意。

十三、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72.34万元,同比增加4.48万元,同比增长6.60%,主要用于市信访局日常办公用品、饮用水、办公水电费、办公场所公共设施维修维护、差旅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对应工会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 112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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