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访(黄色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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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保障法当先 为民解难促和谐

桂林市秀峰区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平安广西网桂林讯(通讯员彭永康 吴茂辉)桂林市秀峰区坚持法治理念,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信访问题,把持续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作为依法治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有效促进平安秀峰建设。2018年、2019年秀峰区连续荣获信访工作全国“三无”县(区)和自治区“人民满意窗口”称号,是桂林市唯一连续获评的县(区)。

秀峰区采取多层面多手段宣传法律法规,畅通各类群众表达诉求渠道。着眼构建“大信访”格局,以村(社区)和街道办事处群众信访服务室(站)、秀峰区群众信访服务中心为载体,疏通“信、访、网、电”诉求渠道,增设“你说我听抓落实”群众工作平台和法官工作室,利用社区微信群、睦邻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信访条例》,形成全域覆盖的诉求渠道网。积极完善法律服务机制,在接待初信初访时,反复耐心进行《信访条例》宣传,提供免费律师服务,纠正“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错误观念,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秀峰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专门制定《秀峰区依法治区实施方案》,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好群众权益。加快政务服务“简易办”,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大力推行职能部门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从源头上防止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杜绝执行政策错误导致社会不公、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损而引发信访行为。引入纪委监委巡察监督,把监督政府职能部门不依法行政行为列入十届秀峰区委第十轮巡察计划,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及时妥善化解罗汉山西村安装门牌、子女就学、道路维修等系列问题。广泛开展群众评价评议,为群众设立投诉和评价渠道,公开投诉电话、线上线下设立意见箱等,政府办公室和信访部门每周定期收集投诉信息,整理、分析、反馈,制定整改措施。

《信访条例》是化解信访事项的依据。秀峰区落实依法逐级信访制度,在接待初信初访群众时,严格按照“最多访一次”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防止矛盾和人员上行。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把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事项中分离出来,对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的信访事项统一由政法机关受理。近两年来,秀峰区将A23安置地块、“阳光家园”等十几批信访事项成功导入诉讼程序,最大限度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推行依法分类处理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中的积极作用,对信访问题做到精准交办、转送,督促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依法出具处理决定书或答复意见书。引入征信机制,建设诚信信访,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加大对信访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起到“惩治一个、警示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

为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秀峰区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办信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绩效直接挂勾。秀峰区委督效办牵头,信访联席办统筹协调,建立信访督查督办机制,严格督促各级各单位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信访部门在用好“三项建议权”的同时,对信访事项办理实行周跟踪、月通报、季分析,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同时,出台“三查一评价”制度,引导群众利用《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及《来访接待服务满意度评价卡》进行满意度评价,强化了为民办事理念,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